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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能够从事政法机关和其它部门(单位)经济法律实际工作及经济法教学、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业务培养要求:
1.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,了解经济学基本知识,掌握本专业基本知识 与技能,熟悉我国主要法律、经济法规和有关经济方针、政策; 2.能够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进行经济法的研究,具有较强的运用 法律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; 3.有较好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; 4.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。
主要专业课程:法理学、宪法学、民法学、刑法学、民事诉讼法学、刑事诉讼法学、经济法基础理论、经济管理学、企业法、经济合同法、会计学与会计法、公司法、金融法、财税法、知识产权、审计学与审计法、国际贸易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。
实习环节:结合教学,加强学生社会实践、法律咨询、业务实习等实践性环节。
修业年限:四年
就业方向:毕业生适宜从事立法机关、各部委、各公司的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实际工作;各级法院、检察院的经济法律工作;各省人大、党委、司法、检察机关、经济局、公司的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实际工作;各类学校经济法、国际经济法教学工作;各法学研究机构研究工作。
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。
来源:高校招生 |